第(1/3)页 杨宪是个读书人,手很干净,心却比我还黑。 但这不妨碍我把他当成天。 他指哪,我就杀哪。杀完人,他会递给我一块白手帕擦手,还会温声细语地跟我说:“老陌,咱们这是在清理世道。” 我信。 因为在我像条狗一样被踩在泥里的时候,只有他伸手拉了我一把。 我也知道他在利用我,拿我当把刀。 那又怎样? 刀的命,就是见血。只要握刀的人不嫌弃刀脏,这就够了。 这天,杨宪给了我一个新的任务。 “去扬州。”他把玩着一把折扇,语气像是在说去踏青,“把看到的人,都杀了。一个不留。” 我没问为什么。 我点了点头,提着刀就走了。 黑林口是个杀人的好地方,树密,风大,血腥味散得快。 那个叫秦白的,骨头挺硬。 那个赶车的老马夫,有点手段。 但在我眼里,他们都已经是死人了。 我正准备把那个老马夫的眼珠子挖出来,让他也尝尝我当年的滋味。 就在这时候,林子里起风了。 一股子让我汗毛倒竖的气息,从树林深处卷了过来。 我松开了手,抬起头。 一个人影走了出来。 他穿着一身我在梦里见过无数次的衣服。 飞鱼服,绣春刀。 真威风啊。 那金线绣的飞鱼,在从树叶缝隙里漏下来的月光下,闪得我那只独眼生疼。 是毛骧。 那张脸褪去了当年的稚气,变得棱角分明,带着股上位者的威严。 那一瞬间,我心里竟然涌上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高兴。 这小子,真出息了。 当年那个在破庙里哭着喊着要当大将军的傻小子,真的走通了那条阳关道。 他站在光里,干干净净。 我站在泥里,满身血污。 挺好。 真的挺好。 “老陌。”他叫了我一声。 声音有点抖,听得出来,他认出我了。 我捡起了地上那把老马夫丢下的生锈钝刀。 我的短刀太快,那是用来杀人的。 但这把钝刀,适合叙旧。 “毛大人。”我喊了一声,声音哑得像破风箱,“好久不见。” 他拔出了绣春刀。 那刀真好,寒光凛凛,比师傅当年给的那把剑还要好。 我们撞在了一起。 “当!” 火星四溅。 他的力气很大,招式很正,是大开大合的剑法。 我侧身,卸力,钝刀像是毒蛇一样缠上他的刀身。 “为什么要给杨宪卖命?!” 两刀相抵,他在吼,脸涨得通红,“他在利用你!他在骗你!!” 第(1/3)页